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首都安全意识,深刻吸取密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狠抓落实,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确保安全月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是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按照、市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各区县要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一要积极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二要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两级监督,三级管理”的网络。同时要积极制定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居(家)委会和村委会的工作计划,下半年要组织实施。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是制定完善本地区重大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年度内要组织1-2次的应急演练。各级要继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完成市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确保一方平安。
2、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商贸、水电气热以及文化、教育、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20__年是公司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关键年,为积极创建安全文化,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序组织开展第_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关注健康、关爱生命,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并“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稳定好转,按照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__]7号)和辽宁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会[20__]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们的职业底线是安全”为指针,以“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为指导,以“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为理念,以“强化红线意思、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提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安全生产稳固防线,形成“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氛围。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__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组织,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执行部门。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安环处,办公室主任由88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员组成。
五、主要活动计划:
(一)宣传启动
1、5月31日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1)8幅安全生产条幅;
(2)100幅安全生产小刀旗,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综合办公室负责制作,各分厂负责悬挂)
2、建立公司安全生产QQ群(___),认真开展揭短亮丑和安全违章大找茬活动,通过QQ移动信息技术,全面鼓励广大干部员工带“放大镜”到现场“找茬”,积极上传分享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和安全知识,通过一个点,带动一个面,积极推进“多说一句话”活动有序健康开展。
3、6月1日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签名活动,全体干部员工郑重在“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条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要求六大分厂、质控处、能源计量处各参加20人,其余处室参加3人,6月1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参加“安全生产月”启动签名活动,参加人员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着装整洁,各部门一把手带队。
(二)安全生产月检查评比周(6月3-9日)
1、6月3日-5日,各部门、分厂安全隐患自查阶段,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优找差"活动,包括“三检查”活动,作业环境检查;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防护用品正确佩戴、使用;清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消除麻痹思想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6月7日把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报或迟报的单位罚单位第一负责人500元。
2、6月6日-6月9日,公司进行一次彻底的、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复查闭合"的程序,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根据《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5S岗位标准》届时将评选“5S先进生产办公室”1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并奖励管理员50元;评选“5S先进生产岗位”6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同时奖励:岗位人数_50元;评选“5S先进集体”1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并奖励5S现场管理专干100元。对于安全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跑冒滴漏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连瑞字[20__]17号),《现场管理考核办法》(连瑞字[20__]16号)文件直接考核(生产安环处、设备处、能源计量处联合检查)。
3、开展“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六大分厂、能源计量处全员参与,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月查隐患活动,通过“处处留心,人人细心耐心尽心”的群众性的密集活动,查找薄弱点,排查隐患。要求每位员工结合日常巡检、检修、检查和生产操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大胆提出自己的整改设想方案,每人发现问题不能小于1项;安全隐患问题要以安全管理缺陷、现场安全设施、保护装置和现场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安全隐患报告内容要注明,存在隐患部位和缺陷,可能会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方案和说明,整改前的安全隐患图片;6月20日由部门汇总上报安全隐患到“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活动评出“最佳隐患排除能手”6人,奖励300元/人,并红榜通报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4、开展“我是最佳手指口述指导员”体验活动,六大分厂、能源计量处按照《安全培训月实施方案》(连瑞字[20__]32号)“手指口述”安全培训条款要求开展为期不少于20天的“手指口述”安全培训,各分厂每天安排巡检、机修“手指口述”指导员现场作操作示范指导1名巡检工和机修工,能源计量处每天安排电工“手指口述”指导员现场作操作示范指导1名电工,各“手指口述”指导员将各种操作行为、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等一一进行“手指口述”,并将记录《“手指口述”记录表》于6月28日报“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活动评出“我是最佳口述指导员”6人,奖励300元/人,并红榜通报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关于搞好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宁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和《古田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平安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
XX大精神,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二、工作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整治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xx]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xx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xx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xx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xx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六、组织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1.目的
为有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促进客运公司安全生产持续改进,特制定本规划。
2.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客运公司未来三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xx23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 《德交集团【20xx】1号-8号》文件
4.管理职责
4.1客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长期规划。
4.2客运公司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跨年度工作方案。
4.3客运公司其他科室应制定本科室的规划执行措施。
5.内容及要求
5.1中长期规划
5.1.1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安全评价机制。
5.1.2安全生产管理队伍逐步向安全预警型转变,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隐患的监测、预防和治理技术。
5.1.3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结构调整,向知识型、技术型、专家型转变,完成管理岗位的规划设计及人员储备。
5.1.4安全生产目标持续好转,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频率、责任事故受伤率、责任事故直接损失率等四项目标平均每年降低3%。
5.1.5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制度建设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标准规范》相融合。
5.1.6完善三大体系,即:完善安全文化体系、完善培训教育体系、完善岗位管理体系。
5.1.7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即:强化驾驶员队伍建设、强化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5.1.8完善多元化投入,即:在资金上加大投入、在精力上加大投入、在奖励上加大投入。
5.1.9实施精益求精管理,即:督导监管要沉下去、渗进去,动态管控要制度化、专业化,隐患排查整治要有措施、有力度。
5.2跨年度工作方案
5.2.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2.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
5.2.3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补充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风险评价、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逐级、逐层、逐岗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实施全员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5.2.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等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2.5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培养三级高级工驾驶员50人、技师3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5.2.6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等一线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5.2.7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配备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5.2.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安全预警体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5.2.9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教育,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评审,逐步提高全体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2.10加强科技创新。持续推广应用GPS监控终端和3G视频等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大力推广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提高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重庆市江津区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时期全区各级、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事处、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事处,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消防等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区国土房管局、区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和区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区国土房管局、区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应急办、区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区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有关部门会同区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补贴,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由区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审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有关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按照“以月促年、以年促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桂章同志任组长,副唐忠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安全法治宣传工作,确保行业全覆盖
1、各县市(区)住建局应组成专人宣讲团,深入所辖县市(区)内的建筑企业,向广大从业人员发放有关学习辅导资料,并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企业员工大会等方式集中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及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2、各施工项目单位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6月1日起,各施工项目要在工地大门、现场围档、现场电子显示屏等位置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宣传标语、文化橱窗、图片展览等方式,加大对安全法治和绿色施工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学习。
(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咨询日活动。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还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咨询服务。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工程特点,不断完善培训教育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以预防施工现场火灾、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为重点,在教育培训、查找隐患、杜绝违章、应急演练、防范事故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把活动切实开展在施工现场、在班组、在一线。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措施及安全生产常识落实到每位员工;要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等活动,增强企业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今年,州安委搜集整理了大量关于安全生产的警示教育片、宣传教育片、娱乐短片,各县市(区)可在州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视频平台上进行下载并组织广大企业职工观看学习,同时对放映情况形成图文记录。
(三)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活动,认真做好应急演练记录。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为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等行动,邀请当地主要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形成上下呼应、纵横联动的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邀请媒体记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公开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查处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严重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开展具备自身特色的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省质安总站、省防灾防损办公室、省质安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并要求各地区二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参加。各县市(区)可以参照该活动组织辖区内施工、监理等企业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同时,要注重发挥工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倡和宣传健康向上、安全法治的生活理念,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20xx年全州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措施》、《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三项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湘西州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支模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违法、违章等行为;对事故多发地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和解决方案,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职、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抓,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认真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全州统一安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提早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部署安排,将“安全生产月”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策划,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沉入”基层,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将“安全生产月”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
(三)加强督促,悉心指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检查,依据方案要求,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悉心指导,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州住建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的信息要突出时效性。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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