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管理制度

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管理制度

来源:汇意旅游网
成都骨科医院

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管理制度

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中医药学的宝贵财富。为有独到经验和专长的名老中医选配继承人,是培养新一代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措施。为加强对继承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由院务会、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确定。

二、继承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是一项特殊的教学工作,应以跟师实践、培养专业技能为主,做到传授与自学、实践与理论、继承与整理相结合。

三、继承期限为三年,继承时间从实际带教算起。若指导老师中途因故停止带教,继承人学习两年以上者,可继续自学研究,参加出师考核;不满两年者,经医院研究可转跟相应专业指导老师学习。

四、师生应共同制定系统的教学计划,包括学习内容、主攻方向。继承人每周跟师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不少于两天,并另行安排两天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其他时间用于自学和研究。

五、继承人要建立带教志,每次随诊或操作应有记录,并及时整理成周记或半月记。对指导老师每月进行的专题讨论或病案讨论及时作出书面小结。继承人应积极进行课题研究,撰写导师学术经验的论文,期满提交结业论文,以备答辩和出版选用。

六、继承人应确保跟师时间,确保继承工作质量。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期满临床疗效或操作技术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水平。

七、医院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对继承工作实行淘汰制度,继承人不能“一榜定终身”,对检查考核不合格者,及时予以淘汰更换。

成都骨科医院 2006年1月2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