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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汇意旅游网
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实施方案

为确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全面推进工作,结合郭村煤矿实际,制定《新办法》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以宣传贯彻《新办法》为契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建设为抓手,推动标准化在上台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通过推进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实际效果等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指导煤矿更好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郭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副总工程师

成 员:安监科负责人 调度室负责人 生产科负责人 机电科负责人 通风科负责人 企管科负责人 综合办负责人 各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

责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

二、各职人员主要责任:

组长是质量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提供安全投入,设备设施资金保障。

副组长是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持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检查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及考核奖惩办法。

副组长具体抓好井上下各系统的硬件工作、地面设施建设,软件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等工作,承担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管理责任。 各成员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实施计划中所规定的本职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再分专业项目进行检查、督促、验收、考核、评比、奖惩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项目小组,具体负责抓好本专业项目日常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日军担任,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日常资料管理。 三、 工作方式

1. 由组长全面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机构组织和各职责人员。

2. 由副组长实施具体工作,组织人员制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完善责任目标、规章制度、计划需要的物资材料和设施设备、规定安全质量标准(一级达标),限定完善时间,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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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兑现,确定本矿初验时间和方式。

3. 副组长要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分头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分管的工作逐项进行布置、落实、检查、验收。

4. 结合每旬安全隐患自查工作,逐项根据计划规定的标准化要求进行查对,检查质量标准化的开展情况。

5. 各小组长是各项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直接责任者,必须为本职工作负责。各小组要经常开展活动,查漏补缺,随时接受组长和副组长的工作检查。 四、 工作内容

1.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3. 综采综放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4.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5.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6.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7.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8. 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9. 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10. 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11、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五、 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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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验收。 六、 各专业项目小组工作任务 (一)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 葛建平

成 员: 陈新宙 苗 成 张瑞华 李 鹏 白 洁 李 鑫 李 刚 薛金磊 工作任务:

苗成负责检查、补充完善上级下发的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本矿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煤矿有效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至矿长的有效证件,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复训情况,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完善情况和落实情况,检查安全培训情况,检查开工复工方案措施和上级验收的依据,检查各类方案、专篇、预案、鉴定报告的批复,检查三违处理记录情况,检查救护协议的签定情况,检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保险的办理情况,检查劳动用工合同的签定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聘任书的签定情况,检查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情况(要有台账),检查安全责任书(各职能管理负责人)的签定情况,检查安全办公会记录情况,检查安全经费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要有台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的任命文件及管理网络组织图情况。

检查各类仪器仪表的检校证明的情况。

苗成负责基础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检查、协调。

杨正兵负责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措施、预案的编制、图纸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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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台账的建立。

李刚负责瓦斯监控系统资料的管理和收集,督促相关人员进行签字处理,特别是瓦斯超限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填写处理意见,保证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完善调度室规定的资料和各种台账。

李鑫检查井口检身记录情况,检查矿灯的发放和出入井人员登记情况,检查井口50米内的清洁卫生情况。

陈新宙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各类预案的贯彻学习和落实及签字负责情况,检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指令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各类记录完善情况,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检查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情况。检查安全设施的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的归档情况。

白洁检查瓦斯手薄、瓦斯日志、监控报表的签字处理情况,督促有关人及时签字处理。检查并完善通风设施管理台账,检查每旬测风表并报工程师审查。检查通风设施定期检修的记录情况。检查瓦斯仪器换药、检校情况,并要有相关记录。检查井下瓦斯传感的设置情况,按规定设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井下监控系统和正常维护,落实专人管理瓦斯监控系统,要有维护记录。检查井下测风牌、瓦斯检查牌、机电管理挂牌的设置情况。检查井下路标路牌的设置情况。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会议记录、隐患排查统计表、隐患排治理销号台账。

张瑞华检查机电设备的有关资料(产品合格证、机电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检查重要设备(主扇风机、提升绞车、水泵、局部通风机、压风机)定期检修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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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的完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操作的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采掘工作面低压电器跳闸试验记录情况。检查各类重要设备的运行记录情况。检查失爆电气设备检修记录。检查入井设备的试验、调试修记录。检查机电设备的管理台账情况,无管理台账的要及时建立完善。检查各种机电设备井下安装后的调试记录。检查完善机电设备的布置图和安装图。

薛金磊负责检查班前会、交接班(班级交接和矿级领导带班交接记录情况)。检查完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查完善顶板管理记录。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技术措施、预案的会审、贯彻、学习、执行情况。检查井下安全设施设备的各类记录情况。检查安全办公会记录情况。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类记录情况。检查和完善采掘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台账(有支护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检修情况、在用支护数量、待修数量、备用支护的数量)。检查、建立、完善安全设备管理台账。

李鹏负责三图的按时填绘(每15天一次),提供采掘工作面需要数据,建立完善系统的地质测量资料,及时预报井下地质变化的情况,有相关的资料、报告、图纸。建立完善井下主要平面联系测量网,设立主要的测量基点(线),有相关的资料说明。

本项目由葛建平负责带领以上各分管人员进行自查,必须在月底将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华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表内目前已经涉及的所缺内容补充完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必须及时完善各项资料,并存档备查。

(二)

采煤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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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长:杨正兵

成 员:李高明 宋 吉 任宏卫 张秋元

李高明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施工现场督促检查,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负责协助组长的工作。及时完善各项软件资料及井下的安全设施。 (三)

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陈新宙

成 员:谭 福 高九小 姚守军 李高清

谭福负责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施工现场督促检查,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负责协助组长的工作。

本项目由陈新宙负责带领相关人员随工程建设的推进及时完善各项工作。 (四)

机电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张瑞华

成 员:张瑞华 杨正兵 苗宇

张瑞华负责机电安全质量全面管理,安装和管理规范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负责协助组长的工作。

该工作由机电矿长郭永孝负责带领相关人员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表内的要求及时将所缺资料补充完善。并随工程进展及时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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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且确保机电方面的各项台帐及时填报和存档被查。 (五)

运输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李 鹏

成 员:李长明 冯利敬 李守法 陈明才

李长明负责运输安全质量管理的全面管理,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设计和专篇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负责协助小组的工作。

由李鹏负责带领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将滞后的工作赶上。 (六)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白 洁

成 员:任建强 李 刚 徐岐明 薛双钱

任建强负责通风安全质量全面管理,通风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必须符合设计和专篇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协助小组长的工作。

该项目由白洁对照考核评级表内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随井下工程的推进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李刚负责瓦斯治理安全质量全面管理,瓦斯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必须符合设计和专篇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瓦斯治理计划进行井下瓦斯治理,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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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协助小组长的工作。

该项目由白洁负责对照考核评级表内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随井下工程的推进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任建强负责防灭火安全质量全面管理,防灭火设施设备的安装、使

用、管理必须符合设计和专篇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按防灭火措施进行井下防灭火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协助小组长的工作。

该项目由白洁负责对照考核评级表内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随井下工程的推进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七)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李 鹏 成 员:郭孝文 丁文龙

丁文龙负责防治水安全质量全面管理,防治水设施设备的安装、

使用、管理必须符合设计和专篇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按防治水措施进行井下防治水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协助小组长的工作。

该项目李鹏对照考核评级表内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随井下工程的推进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郭孝文负责三图的按时填绘(每15天一次),提供采掘工作面需要

数据,建立完善系统的地质测量资料,及时预报井下地质变化的情况,有相关的资料、报告、图纸。建立完善井下主要平面联系测量网,设立主要的测量基点(线),有相关的资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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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由李鹏负责对照考核评级表内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随井下工程的推进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八)

职业危害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苗 成 成 员:王振军 刘 艺

王振军负责职业危害安全质量全面管理,防职业危害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必须符合设计和专篇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按防职业危害措施进行井上、下防职业危害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其他成员协助小组长的工作。

该项目由苗成对照考核评级表内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随井下工程的推进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九)

调度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张日军

成 员:薛金磊 秦国伟 李 强

秦国伟负责井下生产调度,随时了解井下生产工作情况,掌握井下生产动态,完善相关的记录、牌板、图纸、报表做好井上下信息反馈,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 (十)

应急救援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张日军

成 员:薛金磊 秦国伟 李 强

薛金磊负责应急救援全面管理工作,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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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应急救援小分队,配备应急救援小分队工作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物资、材料、设备,认真贯彻执行应急救援计划,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

该项目由矿长和生产矿长负责对照考核评级表内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十一) 地面设施安全质量管理 小组长:苗 成

成 员:王振军 刘 艺

王振军负责工业广场及办公场所安全质量的全面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内的规定执行。

由苗成带领相人员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表内的内容对我矿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安全质量管理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七、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一)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会议制度

1、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会议。

2、会议由企业负责人(法人)主持或法人代表委托矿长主持,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及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 3、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会议开会应提前向各参会人员通知,以便做好充分准备,会议必须求真务实,有议有决,并做好详细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完整清晰,要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管理,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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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会的内容包括:

1) 贯彻学习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办法的各项规定。 2) 检查落实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

3) 总结近段时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4) 讨论事故和重大“三违”的处理情况。

5) 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需的人、财、物、资金。 6) 研究重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施工措施。 (二)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必须全面、系统,并结合本矿而定,检查标准是内蒙古煤矿安全评估内容和标准。

3、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为每月一次,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进行逐一检查评分。

4、检查标准共十一个大项,每大项100分,总分为1100分,每季检查评比中总分必须在990分,每一大项得分不得低于90分。 5、在检查评比中,单一大项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给予500元奖励,在检查评比中,单一有大项在85分以下的给予5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待整改后再进行验收评定,检查验收单项必须达到85分以上。

6、组织检查人员由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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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必要时可聘请大矿的专业技术人员来矿帮助检查。 (三)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制度

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并落实其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责任。其一是法定代表人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的落实,其二是矿级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的落实,其三是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的落实。法定代表人是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主体责任者,负责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全面管理责任。矿长(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主要责任人。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是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基本的层次,各工岗人员要分别对其各自的工作岗位负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责任。 (四)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汇报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实行一月一次汇报制度,将本小组安全质量工作进度情况向组长进行书面汇报,汇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由办公室副主任葛建平存档备查。 (五)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全矿干部职工必须树立质量就是安全、质量就是效益的思想。 2、全矿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如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设计图纸等)进行施工作业。

3、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和工序检验,随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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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凡查出不合格者,必须立即返工,上道工序不合格,严禁转入下道工序,上一班的质量不合格,严禁转入下一班,严防恶性循环,隐患延续。

4、每月底由矿长组织进行一次全矿工程质量、数量验收,对工期或使用期不足一月的工程项目由矿长主持随完随验,凡不按质量要求施工,未达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返工,拒不服从的,另行高价安排人员处理,并处同等罚款。质量验收必须如实作好记录,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由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合格、数量属实后,方可结算工资。

5、严禁质量验收人员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予以重处,造成严劣影响的予以开除处分,造成事故触犯刑律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 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制度

为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逐级落实职责,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制度。

1、矿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指标,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目标和阶段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

2、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目标应根据井下实际建设情况逐月、季进行分解实施,以月、季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保证总体目标实现。 3、总体目标应根据矿、采掘班组和项目小组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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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职责和目标,形成自下而上的一级保一级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体系。

4、各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者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保证实施措施实行:矿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计划和执行措施,采区班组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任务,个人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

5、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实行与经济利益挂钩,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对顺利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的单位负责人给予200元~500元奖励,每个职工给予100-300元的奖励,对未及时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的单位负责人给予100~200元的处罚,并酌情考虑留用与否,每个职工给予50元的处罚。

6、矿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进行分析、总结、考核,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措施和工作要求,并落实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落实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和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坚持法制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经济奖惩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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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依法追究有关责任,罚款进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建立帐户专款专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把安全和质量工作纳入当班工作量同等考核。 4、职工的权利:

①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②有权对不召开安全班前会以及当班无跟班领导或未指定安全生产代班、跟班领导的情况进行批评,抵制直至拒绝上班;

③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迅速汇报,督促处理。

④有权对忽视职工安全、健康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原则的决定、行为提出建议、批评、举报;

⑤因坚持安全生产而遭受打击报复,或因对“三违”与事故责任方面的处理不服,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⑥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向企业行政方面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认真查处的要求。 5、职工的义务:

①严格遵守煤矿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②认真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③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无安全措施不生产,隐患未排除不生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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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必须立即汇报,参与整改,直至隐患排除;

⑤应当为改善劳动条件,创造本质安全型的作业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二、奖励

1、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奖和有功人员奖。 2、对下列有功人员,矿一次性给予奖励100~500元: ①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避免企业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②积极投入技改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面成效显著的。 三、处罚 (一)基本规定

1、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相应违章罚款3~5倍加重处罚: 1)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2) 设备运转过程中,在岗位上睡觉造成事故的。 3) 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者; 4) 特殊工种擅离职守,造成事故者; 5) 非专职电工擅自打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者; 6) 电工带电作业和违反停送电制度者。

2、井下敲打、拆卸、撞击矿灯,罚款50元,出井后不按时交还矿灯,罚款20元。 (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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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自操作机电、运输设备者,罚款50元。 2、强行通过正在运行的皮带,罚款100元;

3、特殊工种工作岗位上睡觉,撤离职守者,罚款50~100元。 4、安全员(班长)擅离职守,开工前不对作业环境安全进行检查者,罚款50元。

5、擅自改变批准的计划,不按安全质量化标准而组织施工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6、对查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7、损坏井下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牌板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8、不按规定组织安全质量检查、验收的责任者,罚款50元。 (三)采煤与掘进

1、未组织职工学习、考试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贯彻就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任者,执行规程、措施打折扣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2、采煤工作面无二个以上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不畅通、或断面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者,罚款200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者,罚款50元: 1) 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 2) 支柱打在浮煤矸上的;

3) 对脱落支柱、失效支柱、不合格支柱不及时进行整改的; 4) 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的;

5) 支柱柱、排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每一处罚30元。

4、工作面上、下两巷不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的责任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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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巷尾巷距切顶线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未及时回撤支架的责任者,罚款50元。

6、采面的控顶、放顶、悬顶距离超过规程规定,不采取措施继续采煤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7、凡在下列情况下回柱的责任者,罚款50元: 1) 运输机未移完,支柱未打齐的;

2) 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3) 后路不畅通或附近有其它人员作业的; 4) 前排支柱有缺柱或失效支柱的; 5) 特殊支柱未按规定打齐的;

6) 分段回柱其分段距小于15m或采回间距小于15m的。 8、不按规定随意留设顶底煤,采面煤壁随意留设伞檐的责任者,罚款30元。

9、掘进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未按规定进行临时支护造成空顶作业的,或未按规程规定进行支护造成空帮空顶的责任者,罚款50元。 10、擅自改变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形式、结构、材料、规格和标准的责任者,罚款50元。

11、巷道开口、穿口不架设或无措施架设抬棚或抬棚架设不合格的责任者,罚款50元。 (四)通风和瓦斯

1、擅自移动、安装,拆除局扇,非局扇管理人员擅自关停、启动局扇,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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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筒出口距掘进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者,罚款50元。 3、进行无风、微风作业的责任者,罚款50元。

4、不按标准建立通风设施,擅自改变通风系统,造成系统不合理或风流混乱的责任者,罚款200元。

5、不按贯通措施进行贯通,造成通风系统混乱,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6、不按规定关闭风门,损坏通风设施的责任者,罚款50元。 7、不安装、擅自撤除、甩掉不用风电闭锁的责任者,罚款50元。 8、未供风的巷道,不及时设置栅栏、禁止牌责任者罚款50元。 9、做密闭前未撤除墙外的铁道、管线的责任者,罚款50元。 10、不认真贯彻执行瓦斯管理制度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11、瓦检员不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地点、时间检查CH4和CO2,罚款50元,瓦检记录、版板、台帐三不对口,罚款30元。 12、对瓦斯超限区域或发生临时停电停风,通风系统不稳定或遭受破坏的,瓦检员不按规定通知并督促,协助安全员(班长)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揭示警标,并向矿长汇报者,罚款50元,生产班长及作业人员,不服从瓦检员指令,继续作业者,罚款100元。 13、擅自在瓦斯超限的区域送电作业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14、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15、盗窃、故意损坏通风、防尘安全设施者,罚款50元。 (五)机电运输

1、井下检修、试验、调整、测试电气设备前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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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时不首先切断电源、验电、放电、接地、挂停电牌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2、无防爆的电气设备入井,发现失爆不及时的处理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3、机电维修、安装、检修时不负责任,造成电缆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者,未按规定撤除电源、电缆,只撤负方不撤进火方或擅自切断电缆者,罚款100元。

4、未按标准安装或擅自甩掉井下电气“三大保护”装置者,罚款100元;保护装置不灵敏可靠,不定期检查校正,造成失效的责任者,以及擅自调整电气设备整定值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5、未经专职人员同意就进行停、送电者,停送电区域内情况不清就停电的责任者,罚款500元。

6、采区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委托人停送电,违者罚款50元;停电后控制手柄不打到“0”位和闭锁,未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牌者,罚款50元。

7、带电作业者,罚款100元。

8、各类电气设备司机、本班结束或长时间停车,不将开关手炳打到“0”位,罚款50元,启动电气设备时未发出警示,罚款100元。 9、平巷推车不执行一人一车,同向推车间距小于30m,人在矿车两侧推车者,罚款50元。

10、不带电进行下放操作者,罚款50元。 11、机电设备图纸资料不齐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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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灭火管理

1、防灭火主水管道安装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0元。 2、防灭火主水管道漏水未及时处理者罚款50元。 3、不按规定设置三通管的罚款50元。 4、不经请示随意打开密闭的罚款500元。

5、机电硐室及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的罚款100元。

6、井下消防灭火器材数量配备不足的罚款100元。 7、失效的消防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的罚款100元。 8、故意损坏消防灭火器材的罚款200元。 9、未及时按定设置消防水管的罚款100元。

10主水管道水量不足,采掘工作面不能进行正常供水的罚款100元。 (七) 防职业危害及防尘

1、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洒水降尘的罚款100元。 2、洒水降尘使用水量过量,造成环境恶化的罚款100元。 3、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设置捕尘设施的罚款100元。 4、隔爆水袋设置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

5、隔爆水袋水量不足,未及时增加的罚款100元。隔爆水袋数量不足的罚款50元。

6、采掘工作面放炮作业时不用水炮泥的罚款100元。 7、防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未及时修复的罚款50元。 (八)防治水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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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严格执行水害防治措施的罚款100元。

2、掘进工作面不进行探放水工作的,探水后不进行认真记录的罚款100元。

3、发现作业地点有透水征兆未及时撤出人员继续作业的罚款200元,发现透水征兆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撤出受水威胁地点人员的罚款100元。

4、不按规定设置探水设施的罚款100元。 5、进行探放水时未加固支护的罚款100元。

6、进行探放水时,未及时清除巷道杂物的罚款100元。 7、探放水地点未设置通信电话的罚款100元。

对本次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办法不齐不全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山西忻州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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