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分层原则
根据《甘肃省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依据专业技术综合能力,结合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将护士分为 N0-N4 五个层级;按照能级对应原则,将患者病情轻重程度与护士的层级进行对应;遵循层级职责明确、能级对应、分工协作、层层指导、共同负责的工作原则;实施护士分层培训和考核。
二、总体目标
建立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分级进阶管理体系,体现能级对应,提高护理管理质量,调动临床护士的积极性;并为护士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即绩效二次分配依据护士层级、工作量、质量、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为逐步实现的护士岗位管理奠定基础。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制定方案,动员培训
制定分层管理方案,并组织护士长进行培训,熟悉能级对应与分层管理的理念及实施目标、方法等。
(二)分层细则(各层级护士任职资格、等级专业要求及考核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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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岗位胜任能力为主要评价指标,结合工作年限、学历、职称 等要素,将护士分为N0-N4 五个层级,具体如下:
1. NO 护士
(1) 任职资格(同时具备):①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护士 资格考试或有护士执业证书,从事临床工作≤1 年;②通过我院岗前培训,考核合格。
(2) 等级专业要求
①基本掌握基础护理技能和常见疾病护理常规。 ②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
③在上级护士指导下,掌握各班次的工作职责和流程。 ④基本掌握医院信息系统的操作。
(3) 晋级:申请晋升 N1 护士考核项目及指标。
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量,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②按计划完成重点科室的轮转,按时参加各层级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培训,年度参培、考试考核合格率 100。
③出勤:婚、产假不超过法定假期,年均病假≤14 天,事假(护理部批准的)≤7 天。
否决条件:上述条款任一项不合格,均不得按时晋级;待 1 年后重新考核晋级。
2. N1 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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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及护士 资格证,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1-3 年的护士。
(2) 等级专业要求
①完成 N0 级相关培训计划,通过 N1 级护士晋级考核评价。 ②具备分管病情较稳定患者的能力。
③掌握基础护理理论知识及各项基础护理操作技能。 ④掌握专科护理理论及技能,能够配合医生进行危重患者的抢 救护理工作。
⑤了解临床教学工作,酌情参与实习护士带教。 ⑥初步参与护理科研、具有医学文献检索的能力。 ⑦掌握各班次工作职责和流程,完成相应工作。
(3) 晋级:申请晋升 N2 护士考核项目及指标。
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量,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②按时参加各层级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培训,年度参培、考试考 核合格率 100。
③出勤:婚、产假不超过法定假期,年均病假≤14 天,年均事假≤7 天。
④任期内年均夜班数达各护理单元平均水平(特殊情况由护理部研究决定)。
否决条件:上述条款任一项不合格,均不得按时晋级,延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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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新考核晋级。
3.N2 护士
(1) 任职资格:大专 4-8 年、本科及以上学历 4-6 年,且表
现优秀的护士。
(2) 等级专业要求
①完成 N1 级相关培训计划,通过 N2 级护士晋级考核评价。 ②具备分管病情较重患者的能力(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常用急救技术,能准确评估、判断和处理本专业护理 问题)。
③具备参与临床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一定的护理科研及创新能力。
⑤熟练掌握各班次工作职责和流程,完成各岗位工作。
(3) 晋级:申请晋升 N3 护士考核项目及指标。
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量,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②按时参加各层级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培训,年度参培、考试考 核合格率 100。
③出勤:婚、产假不超过法定假期,年均病假≤14 天,年均事假≤7 天。
④任期内年均夜班数达各护理单元平均水平(特殊情况由护理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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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条件:上述款项一项不合格,均不得按时晋级,延期下年重新考核晋级。
4. N3 护士
(1) 任职资格: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大专 9-13 年、本科及以上
学历 7-10 年,且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表现优秀护士。
(2) 等级专业要求
①完成 N2 级相关培训计划,通过 N3 级护士晋级考核评价。 ②具备分管危重症患者的能力(临床专科护理业务知识扎实,基础与专科护理技术熟练,掌握本专业及危重症患者的护理)。
③具备临床教学、科研、科室管理和专科指导的能力。 ④具备承担科室护理质量控制小组相关工作、参与或主持护理质量改善活动、不良事件讨论的能力。
⑤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患者护理会 诊和护理个案讨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本小组护理业务学习 或承担全院护理业务讲座。
(3) 晋级:申请晋升 N4 护士考核项目及指标。
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量,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②按时参加各层级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培训,年度参培、考试考 核合格率均≥100 。
③出勤:休法定假不超过规定期限,年均病假≤14 天,年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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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7 天。
④任期内年均夜班数不少于各护理单元平均数的 60(特殊情况由护理部研究决定)。
否决条件:上述条款任一项不合格,均不得按时晋级,延期下年重新考核晋级。
5. N4 护士
(1) 任职资格: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大专≥14 年、本科及以上
≥11 年,硕士≥8 年,并取得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2) 等级专业要求
①完成 N3 级相关培训计划,通过 N4 级护士晋级考核。 ②能负责疑难、危重病人专科护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熟练掌握专科理论、知识、技能;掌握专科危重患者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患者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③承担护理咨询、全院护理会诊、专科指导、护理研究等工作 (具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专科护理能力,有组织和指导临床、教学的能力,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
④任期内年均夜班数不少于各护理单元平均水平 20(年龄≥ 45 岁除外,特殊情况由护理部研究决定)。
(3) 动态考核:N4 护士动态考核项目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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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量,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每个考核周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何一项工作:a.申报护理科研项目≥1 项;b.任期内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家级护理论文≥1 篇;c.掌握推广护理新技术≥1 项(护理部认定);d.组织院级护理查房≥1 次和完成全院护理讲座≥1 次)。
②按时参加各层级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培训,任期内年度参培、考试考核合格率≥100 。
③出勤:休法定假不超过规定期限,年均病假≤14 天,年均事假≤7 天。
否决条件:3 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上述条款任一项不合格,降低一级别。
(三)分层管理与考核
1. 总体要求
(1) 护士的分层管理由护理部和护理单元共同管理、分别负 责;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将工作能力作为护士晋级的主要因 素,充分体现能及对应。
(2) 护士按层级上岗,明确各层护士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 责权明确。
(3) 护士按层级培训考核,各层级护士的培训考核按计划进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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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护士按层级考评,每年一次,不合格者降级或不能晋级
(继续在原层级培养),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晋级;考核结果与 护理单元二次绩效、评优等挂钩。
2. 晋级考核程序与方法
(1) 护理部成立 3-5 人考核小组,人员构成应包括不同层级
的护士,由护理部主任组织实施;考核小组依据晋级者资格条件, 按照《护士晋级评价标准》严格审核,在认定全部符合标准后晋级。
(2) N4 护士实施动态考核,每 3 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不
合格者降低一级。
(3) 考核结果在护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审核后各护理 单元及时更新护士信息。
(4) 初次定级时,使用工作年限及职称直接定级(即任职资 格),之后按照各层级任职条件晋级。
(5) 院内调专业护士,若从事临床护理工作,降一级使用,3 个
月后护理单元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恢复原级。院外调入护士,若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参与分层级工作年限计算,3 个月后科室组织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降一级;其他医院工作经历,不参与分层级工作年限计算。
3. 破格晋级具备的条件(不适用于初次定级)
(1) 获得国家级或省、部、厅级业务奖项或技能大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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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获得国家级专科护士证书且成绩优良,同时,完成院内 外专科护士培训教学工作。
(3) 本级别内临床工作年限超过一半以上。
(4)满足(1)(3)或(2)(3)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 科室同意,提交护理部参加晋级考核。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理: (1) 出现一、二级护理不良事件者。
(2) 有效护理投诉,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3) 其他特殊情况由护士分层级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本文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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