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法规依据 法规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条款 执法部门 十九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民共和国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消防支队 防法》第16条 消防法》第(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67条 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消防安全重(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点单位的消(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严格管理; 防法》第17条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消防安全职消防安全 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一般单位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民共和国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消防支队 防安全职责 防法》第16条 消防法》第(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67条 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大型活动场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机关、团体、企业、所消防安全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责任 安全责任。 理规定》第11条 建筑工程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机关、团体、企业、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中华人(三)建立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和落实安全消防法》第生产责任67条 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工现场的消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防安全责任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理规定》第12条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机关、团体、企业、物业消防安(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全职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理规定》第10条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防法》第17条第(四)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演练。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消防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消防安全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育、培训制教育。 防法》第6条第二款 度制定及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实 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消防安全制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消防支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制定及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防法》第16条第一款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第(五)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三)建立消防支队 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防法》第17条第(三)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机关、团体、企业、(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理规定》第25条 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机关、团体、企业、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理规定》第26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第43条第(四)项 消防支队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中华人 (四)埋压、圈占、遮挡民共和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消防法》第(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防法》第16条第(四) (五)占用、堵塞、封闭60条第一消防支队 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项 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款第(三)、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四)、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五)项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安全疏散设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施管理制度 (三)占用、堵塞、封闭制定及落实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中华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 (四)埋压、圈占、遮挡民共和国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消防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 (五)占用、堵塞、封闭60条第一消防支队 防法》第20条 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款第(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四)、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五)项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机关、团体、企业、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理规定》第1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 消防支队 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机关、团体、企业、《中华人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民共和国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消防支队 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理规定》第21条 第消防法》第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于正常状态。 一款 60条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防法》第16条第(二)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器材维护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制度制定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及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防法》第17条第(三)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项 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机关、团体、企业、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理规定》第29条 《机关、团体、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理规定》第43条第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项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火灾隐患整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改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及落实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第30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第43条第三项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消防支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用火、用电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防法》第21条第二款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安全管理制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度制定及落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法》第16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一)项 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67条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机关、团体、企业、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理规定》第20条 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法》第16条第一款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一)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易燃易爆危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险物品和场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所防火防爆 《中华人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制度制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民共和国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消防支队 落实 防法》第21条第一款 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消防法》第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所的; 63条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机关、团体、企业、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理规定》第1 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 消防支队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理规定》第22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法》第16条第一款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一)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专职和义务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队的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织管理制度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机关、团体、企业、制定及落实 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理规定》第23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防法》第22条 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防法》第41条 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灭火和应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疏散预案演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防法》第16条第一款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练制度制定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一)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落实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消防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防法》第16条第一款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第(六)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防法》第20条 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第43条 第(七)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机关、团体、企业、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理规定》第39条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机关、团体、企业、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理规定》第40条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燃气和电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设备的检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第16条第一款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和管理(包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防法》第(一)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括防雷、防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静电)制度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制定及落实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消防支队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中华人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防法》第27条第二款 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民共和国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消防法》第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66条 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机关、团体、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理规定》第43条 第(五)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防法》第16条第一款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一)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机关、团体、企业、消防安全工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作考评和奖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理规定》第1 惩制度制定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及落实 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第43条 第(九)项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机关、团体、企业、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理规定》第45条 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消防设施、标志 器材 消防支队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中华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防法》第16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项 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消防法》第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67条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消防支队 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机关、团体、企业、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理规定》第26条 第(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一)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防法》第16条第一款 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第(二)项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消防设施器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材配置及检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测情况 《机关、团体、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 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理规定》第26条第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消防支队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中华人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民共和国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消防法》第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0条第一消防设施的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款第(二)、消防支队 放置环境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防法》第2 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三)、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四)、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五)、碍物的; (六)项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GB 5016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GA 767-2008消防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于2人。 求》第4.2.1.1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值班人员时第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间规定及持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防法》第21条第二款 证上岗 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GA6-2006《人员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集场所消防安全管检查项 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理》5.1.2 《GA 767-2008消防 消防控制室应有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求》第4.1.5条 值班记录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真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记录包括:控护管理(GA 检查项 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控制器日检查情况记录 587-2005 )》第5.3条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护管理(GA 检查项 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587-2005 )》第5.2条 《GA 767-2008消防消防安全检 消防控制室应有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查记录 求》第4.1.5条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建筑消防设施巡视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设有电子护管理(GA 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巡视检查每检查项 587-2005 )》第6.1.1日应至少组织一次, 条 消防安全培《GA 767-2008消防 消防控制室应有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训及应急演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演练记录。 练记录 求》第4.1.4条 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应保存的资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料(规章制图等。 度、预案、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消防设施一案等。 览表、设备使用说明《GA 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求》第4.1.1条 《GA 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求》第4.1.2条 消防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支队 消防法》第67条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控制室检查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消防支队 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书、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 《GA 767-2008消防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求》第4.1.3条 《GA 767-2008消防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态等内容。 求》第4.1.6 条 《GA 767-2008消防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求》第4.1.7条 《GA 767-2008消防消防控制室应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求》第4.1. 消防控制室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GA 767-2008消防消防电话完好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有效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求》第5.3.11条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 消防控制室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消防应急广播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系统 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 《GA 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求》第5.3.12.2、5.3.12.3条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支队 消防电源 《GA 767-2008消防消防电源完好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检查项 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求》第5.3.14条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建筑设计防火规急照明灯具: 应急照明灯具 范》(JB 50016-2006)检查项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第11.3.1条(2) 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消防支队 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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