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检测方案 (一 ).机械防烟系统
1.加压送风口的布置、结构形式及功能 技术要求:
(1) 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宜每隔
2~3 层设一个;
( 2) 前室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 3) 风口应采用自垂式百叶风口、常开式百叶风口或正
压送风阀;
( 4) 风口宜设在靠近地面的墙上。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送风口的手动、远距离开启是否正常;手
动操作能否复位;安装位置、设置及结构形式是否符合技术
要求。
2.送风管道 技术要求:
(1) 风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
设置送风系统, 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
应在通向合用
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风道系统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风道是否
为非燃材料制作;
3.加压送风量
技术要求:
(1) 系统加压送风量应符合表
7.1 的要求;
( 2)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
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 30m/h 计算。
3
加风送风量应按下式计算:
Q=3600V ?F 其中:
Q—风量 m/h
3
V —加压送风口平均风速
m/s
m
2
F—加压送风口有效流通面积
表 7.1 加压送风量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
(m/h)
(m/h)
3
3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 25000-30000 35000-4000
<20 层
20-32 层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
(m/h)
加压送风量 (m/h)
16000-20000 12000-16000 20000-25000 18000-22000
3
3
系统负担层数
送风部位 防烟楼梯间
<20 层
合用前室
防烟楼梯间
20-32 层
合用前室
消防电梯前室的加压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 (m/h) 15000-20000 22000-27000
3
<20 层
20 层-32 层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
条件时的送风量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 (m/h) 22000-27000 28000-32000
3
<20 层
20 层-32 层
注:a. 表 7.1 的风量按开启 2.00× 1.60 米的双扇门确定 ,当
采用单扇门时 ,其风量可乘以 0.75 系数计算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 ,其风量应乘以 1.5~1.75 系数计算; 开启时, 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 0. 7m/s。
b. 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
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检测器具:风速仪、钢卷尺(
0~5m)
检测方法:用钢卷尺测量加压送风口有效流通面积,用风
速仪测量送风口风速,记录数据,断面几个点的,要求平
均风速根据计算结果,判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正压值
技术要求:
(1)
防烟楼梯间: 40Pa 至 50Pa;
(2) 前室、合用前室、 消防电梯间前室: 25Pa 至 30P a;
( 3) 封闭避难层(间) : 25Pa 至 30P a。
( 4) 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
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
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
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
符合上述规定。
检测器具:微压计
检测方法: 关闭加压区的所有门窗孔洞,
启动各加压区的加
压风机,对于前室或合用前室应同时开启相应的加压送风
口,当风机运行正常后,用微压计测量各区正压值。
5.机械加压风机
技术要求:
(1) 机械加压送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 低压离心风机。
( 2) 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
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 3) 风机应有主备电源,且切换正常。
(4) 主备电源切换后,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
( 5) 中控室、风机房处应能正常启停风机,启动后运转
正常,并有状态显示功能。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看铭牌,查送风机型号、类型及位置是否符合技
术要求;观察主备电源切换及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6.机械加压送风风速
技术要求:
(1) 采用金属风道时,风速不应大于
20m/s;
(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风道时,风速不
应大于 15m/s;
( 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7m/s。 检测器具:风速仪
检测方法:目测风道类型,用风速仪测量各部位风速,记录读数。
(二 )机械排烟系统
1.排烟口位置及形式
技术要求:
(1)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 2)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米。
(3)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1.00
30 米。
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行关闭的
排烟防火阀。
( 4)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的位置要有明显的火警标志并方便火灾
时的操作;排烟口手动及自动开启应灵活可靠。 检测器具:钢卷尺(规格)
检测方法:目测排烟口位置,测量排烟口距本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以及排烟口与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检查手动开启装置的位置及火警标志;手动及远程开启排烟口,观察排烟口开启是否灵活、可靠。
2. 机械排烟量技术要求:
(1)当排烟风机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 6.00
米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排烟时,排烟量应按每平方米面积
不小于 60m/h 计算。
3
( 2)当排烟风机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
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
120m/h 计算。
6
3
(3)中庭体积小于
17000 立方米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
次/ h 换气计算; 中庭体积大于 17000 立方米时, 其排烟量按其 体 积 4 次 /h 换 气 计 算 ; 但 最 小 排 烟 量 的 不 应 小 于
102000m/h;
3
( 4)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
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 50%。
( 5)单个排烟口的排烟量按下式计算: Q=3600V ?Fm 其中:
Q—单个排烟口排烟量
m/h
3
V —平均排烟风速 m/s
Fm—单个排烟口有效流通面积
m
2
检测器具:风速仪,钢卷尺(规格 0-5m,0-50m )
检测方法:用钢卷尺测量防烟分区及排烟口有效流通面积
并记录数据;启动排烟风机,待其运行正常后,打开防烟分
区的所有排烟口,用风速低度测量排烟口平均风速,计算排
烟量,判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排烟管
技术要求:
( 1)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
烟管道, 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并应与可燃
物保持不小于 150mm 的距离。
( 2) 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若
合用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a. 系统风量应满足排烟量;
b. 烟气不以通过其它设备(如过滤器、加热器等)
;
c. 加厚钢质风管厚度, 风管的保温材料必须用不燃材料,
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检测器具:钢卷尺
检测方法: 查看排烟管道及隔热层为不燃材料的证明,
测量
排烟管道与可燃物的距离; 查看排烟管道及空调系统的设置
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排烟防火阀的设置
技术要求:
( 1)排烟风机在其机房入口处或排烟分区支管处应设有当
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 2)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行关闭
的排烟防火阀。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目测排烟风机机房入口处以及排烟支管上是否设有 280℃的排烟防火阀,查看排烟防火阀标牌及合格证。
5. 机械排烟风速
技术要求: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风道时, 风速不应大于 15m/s;
( 4) 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 10m/s,在一个排烟分区内的各排
烟口风速应均恒。
检测器具:风速仪
检测方法:目测风道类型,用风速仪测量各部位风速,看是
否符合技术要求。
6. 机械排烟风机
( 1)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 ( 2)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 280℃时能连续工作 30 分钟; ( 3) 风机应有主备电源,且切换正常; ( 4) 主备电源切换后,风机应保持连续运转;
( 5) 中控室、风机房处应能正常启停风机,启动后运转
正常;
( 6) 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
机应能自行启动。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排烟风机铭牌及合格证,检查风机启动运转
是否正常,观察主备电源切换是否正常。
7. 系统功能测试
(1) 现场风口、防火阀联运风机功能
技术要术:
a. 手动开启任何一个排烟口时,排烟风机应自动启动。
b. 地下车库处关闭防火阀,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停止。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手动开启排烟口、关闭防火阀、观察排烟见机运
行情况。
(2) 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当探测器接到火警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即可自动开启相关防烟分区的排烟口、送风口、同时启动排烟见机、送风机,关闭相关防烟分区内的怕有通风、空气调节
系统。
检测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器
检测方法: 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对探测器加烟, 观察送风口、排烟口、送风风机、排烟风机、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功能情况
是否正常。
( 三 ) 通风空调系统
1.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
技术要求:
( 1) 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的防爆通风设备; ( 2) 当送风机设在单独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没有
止回阀时, 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 其空气不应循环使 用。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通风设备说明及防爆型号,查看风机位置和
干管上的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 系统管道
技术要求:
(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区设置,竖向
不宜超过五层, 当排风管首设有防止回流设施且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其进风和排风管道可不受此。
(2) 垂直风管应设在管井内。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送风和排风管道及防止回
流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 防火阀的设置:
技术要求: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下列情况之
一应设防火阀,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 ( 1) 管道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
(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大的
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 3) 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 4) 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检测器具:目测
检测方法:查看防火阀的合格证及铭牌,查看以上部位防火
阀的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 通风、空调系统材料技术要求:
(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
可采用难燃材料
制作。
( 2) 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材
料或难燃烧材料。 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
2.00 米范围内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及其粘结剂。
(3) 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风机应与电加热器联锁。电
加热器前后各 800mm 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
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检测器具:钢卷尺
检测方法:查看以上部位材料的材质证明,用钢卷尺测量所
规定的尺寸范围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四 )自动控制及系统功能测试
技术要求:
( 1) 70℃防火阀动作,消防中心应有区域,地点显示,
且联运空调通风机停止运行。
( 2)与排烟系统合用的通风、空调系统当排烟口手动打开,
或烟感报警时系统能自动投入排烟运行状态。
( 3)烟感动作确认火灾后应能自动切除通风空调系统。检测器具:火灾探测器试验器。
检测方法: 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对探测器加烟, 观察送风口、
排烟口、送风机、排烟风机、通风空调系统功能情况是否正
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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