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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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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

1.1、安全监理总则

(1)在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中规定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程序及要求和工作要点;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安全监督)开展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

(3)需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是指在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正文约定的监理范围中出现“安全控制”的条款,在监理工作中应全数和严格地执行 ;

(4)需承担施工安全监督责任的是指在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仅在专用条件约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中出现“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条款的,在监理工作中可参照约定简化实施 ;

(5)各监理项目组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正确掌握合同约定中安全监理或安全监督的工作要求),并参照安全监理工作细则,具体明确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程序及工作要求;

(6)监理项目组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在确保监理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委托合同得以准确和规范的履行; 1.2、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职责

(1)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监督实施;

(3)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如:基坑围护、临时用电、脚手架等);

(4)核查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与准用证;

(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

(6)协助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7)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8)安全监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9)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对监理项目组按照细则的各项规定实施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10)监理项目组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监理人员和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并定期监督检查监理项目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情况;

(11)工程建设监理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总监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

(12)监理项目组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职称或从事工安全工作五年以上;

经专门安全监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具有熟练的安全监理知识,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处理安全技术问题的能力。

(13)监理项目组应配置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以及安全监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通讯器材、照相机、计算机等);

(14)监理项目组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中应建立完整、齐全和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系统,真实反映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1.3、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组设计及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也可按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明确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点极其控制要点,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批准“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3)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

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制订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按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

(5)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记录安全监理日记 ,记录每天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6)监理项目部应与监理工作月报同步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作为监理工作月报的附件报建设单位;

(7)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各阶段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检查要求。

(8)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并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 。相关的监理监控要点应参照《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监控要点》的规定执行。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

汇报。监理项目部应使用照相或摄像的手段正确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应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依据之一;

(9)项目总监应每月组织举行一至二次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

风 险 因 素 设 计 技 术 风 险 典 型 风 险 因 素 设计内容不全、缺陷设计、错误和遗漏、使用规范不恰当,未考虑地质条件,未考虑施工可能性等 施工工艺落后,不合理的施工技术和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不当,应用新技术、新方案的失败,未考虑现场情况,未按施组设计组织施工等 工艺设计未达到先进性指标,工艺流程不合理,未考虑操作安全性等 施 工 其 他 非 技 术 风 险 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不可抗拒自然力、不明自然与环境 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等 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质保体系,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不组 织 管 理 足,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协调不够等 合 同 合同条款遗漏、表达有误,合同类型选择不当,承发包模式选择不当,索赔管理不利,合同纠纷等 现场施工人员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能力、效率、责任心、品德等),施工安全意识薄弱和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 人 员 风 险 因 素 典 型 风 险 因 素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供货不足或拖延,数量较差,质量、规格有问题,特殊材料和新材料的使用有问题,损耗和浪费等 施工设备供应不足,类型不配套,故障未排除,安装失误,选型不当等 材 料 设 备 (10)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规定整改期限。“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1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期限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部门;

(12)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3)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简要经过、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监理所做的相关工作等。监理项目部应对事故

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1.4、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管理

1.4.1、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的总体要求

监理项目部应设置“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台帐”中的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1.4.2、“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的编制内容

“安全监理工作台帐”可按“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目录)”所示内容进行编制和记录。需要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1.4.3、“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的编制要求

(1)“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资料管理”应包括各类指导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程序、制度和细则。

(2)“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资源管理”中的相关资料应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3)“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内部资料管理”中的相关资料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超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顺序编号,并建立“质量记录清单”予以等级。所发出的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附相应的回复验收记录;

(4)“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外部资料管理“中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1.5、安全施工教育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的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法规;安全监理方案和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文》等的要求。

(2)要让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达到;

(3)要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员上岗前必须熟悉有关施工安全规程;

(4)要求施工单位的操作者,须有本工种、本岗位的操作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

(5)要求施工单位的职工在工作中必须全面接受安全监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6)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7)施工单位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新操作法的教育,经监理认可后方能实施;

(8)督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每日安全讲话,每周安全例会,定期安全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状态。 1.6、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6.1、施工现场场容

(1)施工工地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

(2)检查工地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

(3)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应明确分开,并应划分责任区; (4)施工现场内应有排水措施,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必须设置沉淀池,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

(5)监督现场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渣土外运应执行有关规定,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6)施工区域与交通便道应有明显的分隔,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交通便道的畅通。 1.6.2、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1)要求各类材料堆放要整齐,散料之间围档高度不得低于0.5米;

(2)检查料场排水措施;

(3)督促施工单位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冻、防火措施;

(4)要求施工现场重视施工材料的合理节约。 1.6.3、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1)要求现场办公室、职工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 (2)监督伙房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法及有关规定,炊事人员要有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3)督促施工单位搞好伙房卫生、饮水卫生、厕所及浴室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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