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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实 施 细 则
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
二0一一年四月
江苏省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 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使质量检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的《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厅质监局、省公路局、省临海办文件相关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是指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要求,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对工程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受省、市共同委托成立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的工程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进行考核并采取奖罚措施。
第二章 工作依据
第一条、与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合同文件、施工图设计。
第二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有关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规定、省公路局同意使用的其他技术规范、《临海公路参建单位人员和现场驻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三条、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施工、监理、检测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一条、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试验检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质量管理规范化、检测工作程序化,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应报备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第二条、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将设置“一主一辅”两个检测中心,安排常驻技术人员共2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检测工程师4人,试验检测员12人,试验辅工8名。以上人员均持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以上人员岗位证书均覆盖桥梁、公路、材料、交安设施等专业,试验检测人员人员保证每个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
1、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执行工程中的相关技术标准、现场检测、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
2、搞好试验室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利益。
3、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清算。
4、全面负责试验室各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审批各种计划、方案、报告,主持召开各类大型会议。
5、组织试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审核、购置、更新等。
6、在试验室范围内营造持续改进的氛围,对重大改进项目进行决策,并提供改进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
7、负责试验室的前期筹建工作。
8、组织实施对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水平、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9、组织专项质量检查工作及材料委外试验。 10、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市临海办安排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此作出合理安排。 12、完成本单位及市临海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技术负责人工作要求:
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工作,负责试验室人员的技术考核、培训以及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情报的收集工作,组织试验规程及有关试验、检测方法的宣贯工作和检测方案研究编制工作,负责内部技术文件的审查批准工作。
3、组织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试验规范和试验规程。批准检测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检测方法、检测报告。
4、负责试验、检测中的技术问题和事故的分析处理。对本试验室发生的技术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5、负责并组织仪器设备购置、更新、安装、降级、报废的审查工作。 6、负责跟踪改进项目的实施,并验证实施效果。 7、负责组织编制试验检测管理补充文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配置性能稳定、指标先进、套型合理的仪器设备,有专人保管,并及时进行计量检定、维护,确保仪器、设备、车辆处在良好的使用状态。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试验室环境状况、试验检测用房和管理水平应满足《临海公路参建单位人员和现场驻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
第六条、检测组工作人员在工程现场检测期间应佩带上岗证,进入施工现场还应配戴安全帽,半通车、半施工路段还应着防撞背芯。
第七条、在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中,应遵循“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试验检测结果应能代表和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全面情况。工程质量检测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含标准试验)、飞行检查、验收检查。检测频率原则上不得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5%,关键项目还应增加检测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在工程检测期间,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取样、检验,认真按照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数据记录、审核,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所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可靠,发挥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作用。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一条、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将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含标准试验)、飞行检查、验收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由市临海办组织实施。原则上提前1天通知各县临海办检测计划、内容及检测方案,由各县临海办通知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要求
相关人员做好各检测组的配合协调工作,包括人员、台帐及相应的质保书等,检测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到场填写检测确认单。
第二条、主、辅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在路基工程检测过程中,原则是按监理单位抽检合格的段落进行检测,同时有权对已上土的路段进行挖坑检查下层路基压实度、灰剂量,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路基顶弯沉,应由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各县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测。
路面工程方面:基层、底基层压实成型后的段落,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即可抽检压实度、成型情况;沥青混凝土中、下面层压实成型后的段落,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随机抽检压实度、渗水系数,上面层原则上四方共检压实度,其它渗水系数、抗滑性能、平整度由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按检测频率抽检。
结构物方面:只要成型或到龄期的构件可直接进行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测量的抽检。 原材料(含混合料)方面:取样要求“三方”在场“见证”作业,样品由取样人员在料场、加工场、成品库或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对于水泥、砂石料、钢筋原材及焊接、石灰、等常规性材料的取样,原则上经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上报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安排抽检。另外,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还根据现场情况,对存放时间过长仍继续使用的材料进行再次抽检。对于路面混合料,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根据检测频率要求随时抽检。对于钢绞线、锚具、夹片、波纹管、橡胶支座、外加剂性能等外委检测材料,原则上由“四方”人员共同取样,送有交通资质、经计量检定的试验室进行委托试验,当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现场对存放时间过长、外观质量缺陷等问题的材料有异议时,将自行组织人员取样后交母体试验室进行试验。
第三条、按照试验检测的场地不同,将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的工作分为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部分。
1、室内工作程序 (1)试验前的交接工作
现场检测人员根据市临海办要求、各县临海办日报或计划及现场巡查情况进行抽检,填写原材料取样单,经监理组签字确认后,将抽检的样品带回试验室,交来样室,填写委托单。来样室检查样品的状况,符合要求后盲样编号,并及时登记台帐。
(2)试验工作的安排
各主、辅控制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技术负责人根据抽取的样品情况,填写《试验任务书》,将检测任务下达给具有试验资格的人员,并进行技术交底。试验人员应该核对任务单及所送样品,明确试验的要求,并签字确认。
(3)试验工作的准备
试验人员围绕所接受的检测任务,在检测前应充分熟悉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包含本室所制订的检测操作细则)和检测标准。试验人员需对样品状态、设施状态及环境进行确认,以确保其满足试验工作的需求。
(4)试验工作的实施
试验人员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试验工作。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还应做好安全防护及卫生工作。
(5)记录和报告
在试验时,试验人员需及时记录试验所得的数据及试验条件、试验所用的设备及试验依据等信息,试验用表参照江苏省交通质监站下发的“2007年试验用表”,并完成试验原始记录的计算及结论等填写,交由来样室出具正式报告,正式报告中填写内容应完整、结论正确、技术负责人负责报告的审核和签发。
正式报告交办公室盖章后方可生效。 (6)样品留存
试验完毕后,试验人员应对文件规定必须留样的样品交样品室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应按样品环境要求放置于专门区域,样品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楚。
(7)试验资料的保存
试验任务结束后,试验组整理任务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8)不合格报告的处理
项目负责人根据不合格报告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上报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并进行跟踪整改和安排复检工作。
2、现场检测、测量工作程序 (1)综合检查工作程序
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全面检查。市临海办原则上每月底组织一次综合检查,首先市临海办下发检查通知给各县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分两个大组平行作业,主控制中心的人员对辅控制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各标段进行检查,辅控制中心的人员对主控制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各标段进行检查。各组通常分为:路基、结构、测量、内业资料及试验室、原材料、施工现场巡查等六个小组。检查项目主要含盖所有本月施工的各个分项工程。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通报形式上报市临海办,市临海办以正式文件下发各相关参建单位,要求各县临海办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整改情况的报告》、《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检查整改情况反馈表》上报市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至,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2)常规检查工作程序
根据施工进展和市临海办要求,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抽检合格的分部和分项工程按照规定的频率、方法及其要求进行检测。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常规检查程序为各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周工作计划》为依据,主、辅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均建立检测台帐,根据检测频率要求,由技术负责人下发《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给各县临海办,安排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各参建单位应将本试验室一个月来的试验项目进行统计汇总,内容含盖原材料进场数量、检测次数、合格率等情况,汇总表上报监理组,再由监理组汇总所监理的单位,并上报控制中心。控制中心也将本月检查项目进行汇总,如发现检测中心检测频率达不到要求时,将在下月针对本检测项目加大检测频率,直到总检测频率达到检测中心5%检测频率要求。在抽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上报市临海办,控制中心下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控制中心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至。另外根据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日常巡查过程中确定有必要进行抽检时,可再次进行抽检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二。
(3)专项检查工作程序
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包括软基处理、原材料、台背回填、预制场、工地试验室以及施工现场的巡视、首件工程的认可、现场文明化施工、标准化施工、平安工地的建设等专项检查。原则上由市临海办统一组织实施,下发检查通知给各县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控制中心根据市临海办要求,组织相应的检测人员到现场检测。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与综合检查一致。
(4)飞行检查工作程序
是指在现场巡查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立即通知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检测人员,同时通知各县临海办,由县临海办通知施工、监理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进行的抽检工作。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上报市临海办,控制中心下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控制中心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至,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5)验收检查工作程序
验收检查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应全过程参与验收检查,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验收工作。
在检测工作结束以后,由市临海办组织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各项目办、施工、监理单位召开反馈会,将检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口头通知被检单位,以便被检单位及时整改,避免延期处理。口头通知的同时必须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条、常规检查,各检测组应当天汇总检测数据,现场检查情况、内业资料及试验室、压实度、灰剂量及结构物,测量检测结果。第二天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办公室,如有水泥等原材料试验项目,原则上五天内出具所有检测报告,上报市临海办。
第五条、在每月、周末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应将检测情况以月、周报的形式进行总结,施工忙季也可以周报或旬报的形式总结。总结一个月来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试验检测的项目、数量、合格情况等,并成形成动态管理。并对下阶段抽检的重点进行布置,对施工中容易或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其出现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在月报中应对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评比考核。月报编写主要由技术负责人牵头,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各组成部门配合,最后由项目负责人定稿上报市临海办,为“一晚一例会”、“一周一周报”、“一月一通报”提供检测数据。
第六条、后期工作程序。组织3到4人负责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交、竣工资料。各室按计划完成相关试验检测资料的整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对该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总结,配合市临海办做好交、竣工档案管理。
第五章 工作内容
第一条、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按照市临海办的要求,对路基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试验检测频率总体按5%控制。
1、原材料试验:按照5%的抽检频率进行控制,抽检覆盖所有区段、标段及分项、分部工程等。
2、标准试验: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组试验室审查批准,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备案,必要时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可平行进行复核(对比),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土工标击试验原则上同类土选做、不同类土均做,抽检覆盖所有区段、标段及分项、分部工程,另外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土质变化较大或路基压实度出现异常情况时,可重新进行标准击实试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沥青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碎石配合比、底基层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水泥浆配合比等100%验证。
3、综合、专项、飞行等检查试验总体按照5%的抽检频率进行控制,抽检覆盖所有区段、标段及分项、分部工程等,对于关键工序或检测合格率较低的段落,应进一步加大检测频率,甚至达到100%。对于路基、路面压实度检测每批次抽检点数至少满足评定要求,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每批次按照2%--3%控制,桩基抽检频率按5%控制,粉喷桩、湿喷桩等复合地基处理按照0.1%--0.3%的抽检频率控制。
第二条、主、辅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均开展的检测内容包括
1、路基工程:石灰的原材料质量检测、路基压实度、灰剂量、纵断高程、宽度、中线偏位、横坡、平整度、边坡。
2、路面工程:基层﹑面层混合料的质量检验及基层﹑面层施工质量的抽检。
3、桥涵、构造物工程:砂石材料、混凝土、砂浆、孔道压浆质量检验、结构物混凝土强度检测、实体结构物质量抽检(含结构物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测量检测)。、
4、防护工程:砂石材料的质量检验、混凝土、水泥砂浆、混合砂浆质量检验、实体质量检验质量抽检。
5、交通工程:标志标牌的质量检验、标线的质量检验、波形护栏的检验质量。 第三条、主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开展的检测内容还包括
1、路基工程:标准击实试验、土原材料质量检测、弯沉的检测。
2、路面工程:基层(底基层﹑下封层)原材料质量检验及配合比设计、沥青面层原材料质量检验及配合比设计。
3、桥涵、构造物工程:水泥、钢材、焊接件和机械连接件的质量检验、混凝土、砂浆和孔道压浆试验及配合比设计。
4、防护工程:水泥的质量检验。
5、交通工程:标志标牌的质量检验、标线的质量检验、波形护栏的检验质量。 第四条、母体试验室开展的检测内容包括
1、路基工程:粉煤灰质量检验、土工合成材料、纤维质量检验、软基抽检。
2、路面工程:沥青面层原材料质量检验及配合比设计(主要是指车辙等试验项目)。 3、桥涵、构造物工程:外加剂、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夹片、波纹管、橡胶支座、钢筋网片等非常规的质量检验。
4、防护工程:粉煤灰、外加剂的质量检验。 5、交通工程: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第五条、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
1、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标定、试验操作、结果报告出具等环节。
2、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原材料和工程实体的自检频率和抽检频率。
3、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标准试验、验证试验、过程抽检等工作质量。 4、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料完整性和归档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考核与持证情况,安全管理活动,安全技术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第六条、专项质量检查工作及现场巡查
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专项检查、台背回填、桥梁预制场、及各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
2、组织巡查组对现场施工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巡查。
3、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的检查,包括对施工环境、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现场操业、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的检查。
第七条、特种材料委外试验管理
1、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委外试验前,检查有关单位的试验检测资质。
2、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抽取委外试验样品时,现场监督旁站抽样过程,并共同送样进行委外试验工作。
3、定期、不定期对委外试验报告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台帐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4、留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所有委外试验报告。
5、外委试验的试验费用根据试验项目性质和责任由相关单位或市临海办承担。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可以共享检测数据。
第、参与市临海办组织的分项工程施工指导意见的编制及“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确定。 1、参与市临海办组织的各分项工程施工指导意见的编制,结合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工程实际情况,实时编制路基、桥梁、软基处理、底基层、基层及面层的施工指导意见。
2、“首件工程认可制”,在首件工程(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市临海办组织召开首件工程总结大会,对首件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总结和完善,并对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等级为优良,且关键指标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规范或指导意见有规定时除外),方可组织后续施工。
第九条、 编制试验检测管理补充文件
1、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原材料取样、试验管理等有关补充文件。 2、统一试验使用的规范和规程,明确试验检测用表式、表样和统一台账。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的比对试验及培训和考核
1、每六个月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一次比对试验。
2、在新规范颁布时,以及相关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按照有关技术文件或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培训工作。
3、每年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考核一次。 第十一条、试验检测管理网络和信息传递机制
1、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工作网络,及时掌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测结果。
2、建立日报、周报、月报等报表制度,及时向市临海办报告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试验报告上报的同时要递交电子文档。
3、不合格情况出现时第一时间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报告市临海办。 第十二条、原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的评估、分析、总结
1、每季度对工地试验室规范运转情况、监理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2、每季度根据材料抽检质量、工程实体现场质量检查、专项质量检查的结果编写试验检测工作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测量工作
1、参与测量控制点的复测与移交。 2、参加原地面及清淤回填联测。
3、施工过程中对路基、桥梁高程、轴线偏位、几何尺寸进行抽查。 4、负责成品构件的抽检工作。 5、对路基不同层次完成后抽查高程。
6、大型构造物施工过程中抽查该结构物控制点。 7、交工验收前协助市临海办代表抽查。 第十四条、交竣工档案
1、全面系统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检测报告。
2、在有关工程项目完工前,按计划完成相关试验检测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对该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总结。
3、参与做好交竣工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相关质量纠纷的仲裁
1、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市临海办代表及市临海办报告。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
2、当施工、监理单位对试验检测工作有争议或纠纷时,协助市临海办代表及市临海办对各种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出具有关的调查分析报告,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试验检测的纠纷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其它
1、配合省厅公路局、市交通质监站、市临海办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 2、完成市临海办交办的其它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七条、检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
1、各试验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提交检测报告,报告格式采用统一格式,其中文字采用word形式、表格采用excel形式、图形采用AutoCAD、数码照片采用*.jpg格式保存。
2、内容包含以下信息:试验检测概况:试验检测项目、被检单位、检测频率、检测时间、所测桩号及部位、样品描述、所用仪器、遵照规范等。
试验检测结果:主要指标统计合格率、质量等级等。
试验检测结论:检测结果的统计与分析,对质量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建议等。 必要时报告还应附有必要的资料、图表、照片等。
附件一、综合、专项检查工作流程框图及存在问题处理流程图。 附件二、常规检查工作流程框图。 附件三、飞行检查工作流程框图。 附件四、各检测组工作流程框图。 附件五、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
附件六、试验日报(路基日报、原材料日报、结构物浇筑日报)。 附件七、试验、检测周工作计划。 附件八、试验周报。 附件九、试验月报。
附件十、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附件十一、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整改情况的报告。 附件十二、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整改情况反馈表。
附件一、综合、专项检查工作流程框图及处理流程图 1、综合、专项检查工作流程框图
通知
各县临海办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 通 知 施工单位 通知
上报 形成通报
2、综合、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处理流程图
上报
不合格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复检 合格
形成资料归档 反馈报告 整改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市临海办下发通报 下发 上报 各县临海办 现场检测 监理单位 各检测组 市临海办
附件二、常规检查流程图
各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周工作计划 上报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 编制 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 下发 各县临海办 现场检测 不合格 检测结果 证 合 格 形成报告归档
附件三、飞行检查流程图
主、辅控制中心现场巡查发现问题 通知 通知 主、辅控制中心 施工单位 现场检测 不合格 检测结果 合格 形成报告归档 各县临海办 通知 监理单位 附件四、各检测组工作流程框图 1、导线水准测量流程
施工单位初测 施工单位复测 监理单位复测 不符合要求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复符合 要求 核 形成完整成果资料 2、路基、路面、结构物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自测 报监理单位复检 不合格 施工单位整改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抽检 合格 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3、路基压实度抽检程序框图
市临海办要求 各监理单位周工作计划 技术负责人下达抽检任务单 现场填写路基抽样记录表、现场检测 将样品交给来样室,技术负责人下达试验任务单 进行室内试验(含水量、石灰剂量),填写原始记录 完成试验报告,不合格项目负责人上报市临海办 报告归档
现场巡查 4、结构物强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程序框图
市临海办要求 施工台帐 技术负责人下达检测任务单 检测组准备检测仪器、材料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填写签认 完成试验报告,不合格项目负责人上报市临海办 报告归档
现场巡查 5、构件混凝土试块强度抽检程序框图
市临海办要求 各监理单位周工作计划 技术负责人下达抽检任务单 现场填写取样单、抽取试块并做好标记 拆模后移至混凝土标养室进行养生 到达规定龄期进行室内试验,填写原始记录 完成试验报告,不合格项目负责人上报市临海办 报告归档 现场巡查
6、结构物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放样 施工单位复核 报监理单位复检 制中心抽检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结构物实体测量 市质量检测与控整改并上报各县临海办 施工单位自检 报监理单位复检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抽检 不合格 整改并上报各县临海办 合格 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7、原材料抽检程序框图
市临海办要求 各监理单位周工作计划 技术负责人下达抽检任务单 现场填写材料取样单、取样 将样品交给来样室,技术负责人下达试验任务单 进行室内试验,填写原始记录 完成试验报告,不合格项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市临海办 报告归档
现场巡查 附件五、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与 县临海办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
编号: 需检测合同段 发件人/时间 发出单位 要求检测时间 收件人/时间 接收单位 检测对象 及相关说明 检测内容 备注:1、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场检验时间: 测量工程师: 月 日 时 分 测量工程师签字: 试验工程师: 月 日 时 分 试验工程师签字: 结构(道路)工程师: 月 日 时 分 结构(道路)工程师签字: 2、现场检测时需提供原材料质保书、试验台帐等。 3、本联系单一式二份,发件及接收单位各一份。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与 县临海办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
编号: 要求检测时间 收件人/时间 接收单位 需检测合同段 发件人/时间 发出单位 检测对象 及相关说明 检测内容 备注:1、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场检验时间: 测量工程师: 月 日 时 分 测量工程师签字: 试验工程师: 月 日 时 分 试验工程师签字: 结构(道路)工程师: 月 日 时 分 结构(道路)工程师签字: 2、现场检测时需提供原材料质保书、试验台帐等。 3、本联系单一式二份,发件及接收单位各一份。 附件六、试验日报(路基、原材料、结构物浇筑) 1、路基试验日报
路基试验日报
监理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监理) 自标段 施工单位成型段落桩号 填筑部位 填料名称 填筑层次 抽检情况 检测项目 检点数 抽检点抽检 合格结论 试验人 取土(监理) 坑号 备注 点数 数 备注:1 本表填报责任单位为监理组;2 每天上午8:30以前将本表电子邮件发至质量控制中心试验室邮箱;3 表中“施工单位成型段落桩号”为填报日期前一天所有成型段落,“填筑部位”填写“路基、河塘回填、台背回填”,填料填写“素土、灰土、山皮土”,填筑层次填写“93区NO.5”等内容,“抽检情况”已抽检填写抽检日期,未抽检填写“未抽检”;4 处理及复检等其他情况填写在备注栏;5 内容较多时可多页填报
2、原材料试验日报
原材料试验日报
监理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监理):
标段 材料名称 单位 规格 批号 进场数量 进场时间 抽检情况 累计进场数量 设计用量 备注 备注:1 本表填报责任单位为监理组;2 每天上午8:30以前将本表电子邮件发至质量控制中心试验室邮箱;3 表中“材料名称”为填报日期前一天所有原材料进
场数量和规格,“抽检情况”已抽检填写抽检日期,未抽检填写“未抽检”;4 处理及复检等其他情况填写在备注栏;5 内容较多时可多页填报
3、结构物浇筑日报
混凝土浇筑日报
监理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监理):
标段 结构物名称 构件名称 构件编号 砼标号 设计浇筑数量 已完成数量 备注 备注:1 本表填报责任单位为监理组;2 每天上午8:30以前将本表电子邮件发至质量控制中心试验室邮箱;3 表中“结构物名称”“构件名称”“构件编号”为填报日期前一天所浇筑构件,“设计浇筑数量”为本结构物分项总数量,“已完成数量”为本结构物累计完成数量;4 处理及复检等其他情况填写在备注栏;5 内容较多时可多页填报
附件七、试验、检测周工作计划
试验、检测周工作计划
标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填报人(监理):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原材料检测计划 进场材料名称 实体工程检测计划 监理单位 抽检情况 数量 施工单位 自检情况 施工内容 数量 施工单位 自检情况 监理单位 抽检情况 附件八、试验周报
试验周报( 月第 周)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监理): 施工单位 序号 试验项目 规格 单位 累计设计数量 进场数量 累计进场批次 本期试验 次 数 合格 次 数 数 累计试验 合格 合格 频 数 率 率 本期试验 次 数 合格 次 数 数 监理组 累计试验 合格 合格 频 数 率 率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 本期试验 次 数 合格 次 数 数 累计试验 合格 合格 频 数 率 率 不合格情况说明或相应存在问题通知单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附件九、试验月报
试验月报( 月份)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监理): 施工单位 序号 试验项目 规格 单位 累计设计数量 进场数量 累计进场批次 本期试验 次 数 合格 次 数 数 累计试验 合格 合格 频 数 率 率 本期试验 次 数 合格 次 数 数 监理组 累计试验 合格 合格 频 数 率 率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 本期试验 次 数 合格 次 数 数 累计试验 合格 合格 频 数 率 率 不合格情况说明或相应存在问题通知单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十、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编号:
单 位 施工负责人 工 程 名 称 检 查 部 位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检查人: 年 月 日 限改日期: 日内完 接受人: 年 月 日 复查结论: 复查人: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整改情况的报告
xx交通运输局关于2011年临海高等级公路
建设工程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临海办:
我局在收悉《关于 的通报》( 办 号)后,…………
…………(采取措施、整改结果,重要工程实体和原材料存在问题的复查、返工处理措施,拟采取的防护措施)
…………
特此报告。
附件:xx整改情况反馈表。
xx年x月x日
附件十二、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整改情况反馈表
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检查整改情况反馈表
( 年 次检查 通报文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章
序号 项目名称 XXX标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XXX标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XXX标 xxx段 改建工程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XXX标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XXX标 监理单位: ① ② ③ 存在问题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施工单位: ① ② ③ 监理单位: ① ② ③ 见附件 3 整改结果 备注 见附件 1 见附件 2 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1:xxxxxx 附件2:xxxxxx 附件3:xxxxxx
备注:存在问题与整改结果要一一对应,在反馈表后以附件形式逐一提供相关照片、图片、文字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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