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无意在学校烫伤同学,要负全责吗

无意在学校烫伤同学,要负全责吗

来源:汇意旅游网

无意在学校烫伤同学,要负全责。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就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无意烫伤他人的,也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要承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的责任。

在学校无意弄伤同学处理办法如下:

1、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

3、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护责任,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具体各自承担多少责任,需要双方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