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有限责任。出资瑕疵范围内,股东需连带赔偿企业债务。股权转让程序包括达成合意、取得股东同意证明、签订协议、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可转让股权给非股东,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已完成转让手续后,一般情况下不能收回股权,但其他股东可提出收购请求,需经受让股东同意方可收回。因此,股权转让后不能单方面收回。
法律分析
一、股权转让了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了债务由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股东存在出资瑕疵,以出资瑕疵范围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股权转让如何办手续和流程
股权转让如下办手续和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权转让出去还能不能再收回
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这时候就不能够收回股权。但是,如果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不想让受让的股东进驻公司的话,其他股东也可以向受让的股东提出收购股权的请求。只有经过受让股东的同意,才能够收回相应的股权。因此,股权已经转让之后,就不能够单方面地收回股权。
结语
股权转让后,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仅承担有限责任。但若股东存在出资瑕疵,对企业债务有连带赔偿责任。股权转让的手续包括达成合意、获得股东同意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签订转让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一旦完成股权转让手续,一般情况下无法收回股权。但其他股东可以提出收购请求,只有经受让股东同意才能收回股权。因此,股权转让后无法单方面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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