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具有下列人身权利:人格权和身份权。而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身份权则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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