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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主观:

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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