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

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六种:(一)请求确认所有权,(二)请求返还原物,(三)请求排除妨害,(四)请求停止侵害,(五)请求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所有人在其所有权受到侵害以后,可以依据民法的规定,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所有权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责令侵害人承担责任,或者请求人民确认所有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