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系安全带的,应这样进行处罚:
1、驾驶人安全带不系的扣两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2、乘坐人安全带不系的不用扣分,但也要由交管部门处以20-200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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