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钱被起诉不一定会变黑户。审判阶段对审判的结果是未知的,因此在未作出明确的生效判决前是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即常说的“黑户”。如果被起诉后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会对其强制执行,仍未还款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措施如下:
一、出行受,坐高铁,飞机,动车、轮船只能选择二等以下座位 。
二、不能购买私家车或房产。
三、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的行为都是被严令的。
四、了他们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五、申请贷款和信用卡
六、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七、不能申请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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