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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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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2、诉讼离婚具体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5)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6)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3、起诉离婚时间:

诉讼离婚的法定时间为1至6个月,实践中一般离婚案件的时间为1到3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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