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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死刑的人有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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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死刑的三种人如下: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执行死刑的流程: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员制作笔录。

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综上所述,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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