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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工作分工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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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人员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保安工作人员的大体分工:

彭 波(队长):组织安排保安的各项工作,负责校内消防内保、学生纠纷的管控及处置工作。

杨祥成:负责校内外的重大纠纷处理、涉校治安事件的控制和高危人员的管控工作。

王云飞:负责校内保安常务性工作的完成及各处室的安全巡查。

潘金秀:负责男寄读生的安全保卫及女生宿舍楼的昼夜巡查工作。

梁玉兰:负责女寄读生的安全保卫及女生宿舍楼的昼夜巡查工作。

(放假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安排轮流值班,每班必须2人)

二、工作相关要求:

1、注意仪容仪表,讲究团结协作。保安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保安装,同时不是工作人员不得留守保安室;关键时段须立岗。合理调配作息时间,任何时间都不得脱岗、误岗,不得擅自调岗。如因事临时调岗必须经安稳办主任同意且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2、全体保安人员在重点时段(周五下午放学、周日下午上学、重大活动、应急演练、突发事件时等)必须到岗。其他时段根据安排轮次实行昼夜值班(具体安排见值班轮次表)。

3、早、晚上下学前,一名保安维持大门前的秩序,另一名保安检查进出学生的证件和其它人员(请假学生)的登记工作。同时上放学时学生一律走耳门(晚上放学两列纵队),大门只能是机动车辆通行。在上、放学时如学生未佩戴学生证,必须由保安联系政教处予以处理。入校的家长、社会人员在办理完相关事情后未及时离校,保安人员要督促其尽快离校,不得在校园内。

4、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生一般不得出校,如需出校者,保安人员必须收取由值周领导和班主任两人同时批准的假条,凭学生证登记在册,方可离校。不得允许学生在校门内向外界购买物品。

5、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都要先电话联系被访人,确定可入后再登记其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并如实填写《校外人员登记表》方可准入,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保安应及时阻拦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6、学生家长来校送取钱物或特殊情况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学校,只能在门卫室等候,由保安联系该生班主任(如班主任请假联系政教处),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到门卫室,并在保安人员的监控下接触。

7、保安人员每天要记录重点部位的巡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汇报到学校领导。密切观察每天师生及周边情况,若有异常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8、严禁校外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校园,确需进入者经学校批准,需登记车牌号、驾照号后在指定位置停放。上放学时段坚决杜绝“三无”车辆和摩托车进校门及校门周边停放和载人。

9、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10、负责门卫室卫生及门前三包,门卫室内外、校门前卫生由各时段保安负责。保安要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严禁商贩在校门前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通畅。

11、要严格履行校内物资出门物质登记制度。学校物资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的一切公共设施设备。

12、保安人员要全面了解全校电力设施、水路管道、消防设施、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基本状况,掌握抢险、灭火、防护的基本技能,通晓学校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中对自身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有备无患,沉着应急。

13、凡违反学校门卫制度,不服从保安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者,保安可将其送交学校或机关处理。

14、本职责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无一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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