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为被证明人当前任职单位,由任职单位开具、盖章并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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