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差异
从对人身自由的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尽管这一点在法律上规定得十分模糊,司法实务界的理解也有较大的分歧,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几乎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变相羁押”。因为无论是机关还是检察机关,极少将嫌疑人监视居住在家中,而是专门指定的地点,如宾馆、招待所、办公室等,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几乎接近于羁押。所以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在保护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等方面更加合理化,更加人性化。
(二)适用时间长短不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的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检法三机关对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从目前我国对这两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情况看来,取保候审也并非监视居住的必经过程,司法机关可以依据案情以及办案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适用何种强制措施。
一、刑诉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一)拘传拘传是指机关、人民、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五)逮捕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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