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原则上是6个月可以离婚。但是如果在该离婚诉讼案件中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经过院长批准可以将该审理期限延长6个月,此时会在1年之内将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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