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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分别是什么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一、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二、执行地点不同/p>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或者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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