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及用途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及用途

来源:汇意旅游网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

1、期限不同。取保候审12月。监视居住6个月;

2、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监视居住除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外;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在指定居住地执行;

3、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取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才能被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