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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生过孩子算欺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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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女方生过孩子算欺骗吗

这个不属于骗婚行为。但是其行为属于故意隐瞒,如果无法接受其生育史和故意隐瞒,可以申请离婚。

二、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起诉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什么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十一)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十三)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十四)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十五)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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