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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三种非法集资形式是什么?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一、保险业三种非法集资形式是什么?

据介绍,目前保险业非法集资主要有3种犯罪手段。

1、主导型案件。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出具假保单,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

2、参与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以“保单升级”、“利息补偿”、“退保补差”为诱饵,或谎称保单“收益低”、“不划算”,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或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

二、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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