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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供房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汇意旅游网

婚前供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
1、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大宽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综上所述,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后购置的房屋为夫妻一方所有,则为一方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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