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相关内容如下:
1、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2、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3、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4、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5、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6、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税款;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税款;
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