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1、不超过36000元的 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1、不超过30000元的 5%
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我国法律规定一下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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