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规定是由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少注册资本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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