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通常出现在两个阶段,第一个是诉讼阶段。包括诉讼前和诉讼中,分别叫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判决可以顺利执行。在诉讼阶段的查封,一般须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供财产担保,才会查封;特殊情况下,会依职权主动查封。
第二个是执行阶段,此阶段的查封,是执行部门在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是执行措施之一。被执行人在采取查封措施以后,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执行的,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拍卖已查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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