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可保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被处罚人可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认为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时,可由被处罚人或其亲属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使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分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治安拘留十天可以保释。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一般时间较短,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多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最长也就20天。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拓展延伸
治安拘留期限到了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治安拘留期限到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暂时获得自由的措施,以确保其出庭参与审判,并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被告人需要提供充分的担保措施,如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等。申请是否获批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被告人的社会关系、逃亡风险等因素。如果申请获得批准,被告人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暂时回到社会,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等待审判的进行。
结语
治安拘留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确保被告人参与审判并遵守法律程序的一种临时自由措施。申请时需提供充分担保,如交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等。申请是否批准需综合考虑案情、社会关系和逃亡风险等因素。如获批准,被告人可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回归社会,等待审判进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八条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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