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再次犯罪,若构成累犯则无法适用缓刑,但不属于累犯且不存在不适用缓刑情形的,仍可适用缓刑。缓刑适用条件包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死缓不是缓刑,适用对象为被判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表现悔改且不再危害社会,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法律分析
如果有案底的人,再次犯罪,构成累犯的,无法适用缓刑,但虽然有案底,但不属于累犯情节及不存在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适用缓刑。符合以下条件可能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不是缓刑,注意区分。对象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拓展延伸
案底对刑事判决是否有决定性影响?
案底对刑事判决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问题。尽管案底可能被法院视为判决的重要参考,但并不意味着它具有绝对的决定性影响。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案底、犯罪事实、证据充分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案底可以反映被告人的犯罪历史和潜在的再犯可能性,从而影响法院对被告人的判决。然而,法院也会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犯罪动机、悔罪态度等因素。因此,案底并非决定性因素,而是在判决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参考。最终的判决结果仍取决于法院对所有相关因素的综合权衡和公正判断。
结语
案底虽然对刑事判决有一定影响,但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案底、犯罪事实、证据充分性等多个因素。案底反映了被告人的犯罪历史和再犯可能性,但法院也会重视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悔罪态度。因此,案底只是判决过程中的重要参考,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法院综合权衡和公正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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