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申请登记所在区住房保障窗口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
3、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按规定流程参加选房;货币补贴家庭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等相关材料领取货币补贴。
申请条件如下: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富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8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387.5元);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综上所述,符合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经住保房管部门审核公示后,申请人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专栏)自助打印《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证(以下简称《保障资格证),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保障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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