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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

来源:汇意旅游网

1、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2、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

3、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

4、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一、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二、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规定的民事责任包括: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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