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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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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如下: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是因其相关行为导致的,而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则无需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需要确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相关的行为必须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3、路权原则:即为各行其道的原则,车辆和行人应该严格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如果遇到交警在现场指挥时,则应该按照交警的指挥进行通行;在无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该要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进行通行。

4、安全原则:道路行驶时做好合理避让的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虽没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但间接的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

一、人行道闯红灯被撞死是谁的责任

人行道闯红灯被撞死,行人和机动车都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机动车经过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人通过人行道时,机动车应该停下来让路;当机动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行人穿过道路时,应避免。人行道闯红灯被撞死,行人和机动车都有过错。

二、交通安全法38扣分吗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会依据情况进行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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