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的要件包括:立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思;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的权利;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伪造的遗嘱同样无效。如果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遗嘱生效的要件有: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拓展延伸
遗嘱起草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遗嘱起草的关键要素包括遗嘱的法定要件、遗嘱的表达方式和遗嘱的撤销方式。首先,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遗嘱的法定要件可能包括成年人的行为能力、明确的遗嘱意愿、遗嘱的书面形式、遗嘱的签署和证人等。其次,遗嘱的表达方式可以是手写遗嘱、公证遗嘱或口头遗嘱,具体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和个人的选择。最后,遗嘱的撤销方式通常可以通过书面撤销、新的遗嘱或其他法定程序来实现。遗嘱起草的关键要素的遵守对于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执行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结语
遗嘱的有效性与遗嘱起草的关键要素密不可分。遗嘱生效的要件包括立遗嘱人的能力、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财产的处分、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保障,以及胎儿的继承份额。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欺诈、胁迫或伪造的遗嘱也无效。遗嘱的篡改会使篡改内容无效。因此,遵守遗嘱起草的关键要素对于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顺利执行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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