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话,由社会保险部门承担工伤医疗费用
一、工伤单位没有工伤保险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赔偿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二、下班后做兼职发生工伤怎么办
根据《实施若干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是国家唯一强制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且是唯一一项多重劳动关系(包括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多重缴纳的社会保险,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保护劳动者工伤权益。
三、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如下: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要求单位缴纳。此外,还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3、承担与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劳动者造成的其他费用损失。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