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流程:
1、交警队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交警队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警队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交警队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交通事故定责对方耍赖不赔偿的可以起诉到进行判决处理,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不能调解或调解失败、调解后责任方未按调解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通过法庭的审理,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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