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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应如何解决?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三种途径

处理医疗纠纷有三大途径:协商、行政处理和诉讼。在患者和医院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可以采取另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医疗纠纷的举证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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