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组织策划犯罪: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加传销: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款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款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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