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我国做证人一般不会留下案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但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涉嫌伪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