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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的父母、城镇户口的子女是否能继承土地?

来源:汇意旅游网

城镇居民不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然而,农村父母的房屋可以继承,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继承人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获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法律分析

一、父母为农村居民,子女为城镇居民,是否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镇户口并不具备继承农村父母土地的权利。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户口的老人死亡后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二、2022年农村父母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父母的房子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拓展延伸

农村住宅父母亲死后可以继承吗

农村住宅父母亲死后可以继承。

父母亲死后的农村住宅,有遗嘱的,遵循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

农村的房屋,其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

结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镇户口并不具备继承农村父母土地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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