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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未遂多少钱刑事立案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般敲诈勒索两千元以上即可立案。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依照数额不同与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其处罚标准也不同。其中敲诈勒索达到“数额较大”,即两千到五千元,即可立案。若存在其他法定的立案情节,如多次勒索、勒索特殊人群等,该数额标准也可依法降低。

一、网络敲诈勒索罪该怎样处罚

网络敲诈勒索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在2000元到5000元之间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在30000元到100000元之间的,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3、敲诈勒索数额达到特别巨大,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会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

一、诈骗和敲诈勒索的区别: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刑期不同。诈骗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敲诈勒索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如下:

1、客体要件。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即财产法益和人身法益,一般都是通过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来获得财产;

2、客观要件。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恐吓的手段,使得被害人放弃对财物的占有,从而自己取得他人的合法财产。威胁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恶害想通告,要是被害人不按照他的要求将财产处分给他的话,就会对被害人进行报复,使其遭受身体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损失,被害人由于受到威胁而产生的恐惧心理,放弃了对自己财物的占有。威胁的内容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去实施,也可以由其他人进行实施;

3、主体要件。敲诈勒索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的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的话,行为人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综上所述,网络敲诈勒索罪的处罚的方式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数额达到特别巨大,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会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诈骗和敲诈勒索的区别有客体不同,敲诈勒索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客观表现不同,诈骗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二、威胁恐吓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威胁恐吓勒索罪这一罪名,威胁恐吓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两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即可立案处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网络敲诈300元立案吗

不会立案。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才会立案。

这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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