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会管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单位可被劳动局要求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第八十五条,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发出支付令。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如不支付,要求支付额外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局会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然后由劳动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劳动局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局是负责监督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政府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2.处理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3.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规,包括工资支付、工时制度、劳动保护等方面;4.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5.开展劳动市场信息收集和分析,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6.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总之,劳动局的职责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劳动局可要求支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局可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补偿金。劳动局的职责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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