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能否到新的公司上班??劳动仲裁期间能否到新的公司上班?可以。如果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只是对劳动待遇有争议,是不影响在新单位的入职的。劳动仲裁委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做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起诉。不管劳动者是否发动了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和单位依然持有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赋予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工资报酬。除非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既然没有劳动关系,单位自然不必支付。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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