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的欠条不认了处理方式:打了借条不承认当事人可以根据对方签署的借条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本身签署的借条不被承认,对方将提出手写鉴定确认笔迹。不进行鉴定,而口头承认是毫无意义的。依法当事人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借条的,是双方签署或者盖章时形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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