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基本制度介绍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全额支付。2014年2月24日,、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
二、养老保险法律依据
该制度立足于《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施行至今已有近6年之久,是我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度和理论支撑点。
三、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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