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给孩子转学,一般要先找好接收学校的,不要盲目的直接去。
2、现在学校不接收,要问清理由。
3、如果自己是符合条件的,直接找教育局就可以了。一次不解决,可以两次、三次。直到安排学校。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