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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有权利不处置房产吗

来源:汇意旅游网

父亲去世母亲没有权利处置。

因为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父亲去世,房产的一半会作为其遗产,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而母亲其实并不完全享有该房产的所有产权,自然不能进行处置整个房屋。

站在中国的风俗传统,父亲去逝了,遗产通常也不会分,自动归为母亲管理,等双方都去逝了,再去继承,客观上形成了一样的结果。

一、父亲去世孩子户口可以落户在父亲原户籍上吗

父亲去世后户籍就注销了,未成年子女没有落户的不能单独立户,可以落户到母亲户口所在地。

落户父亲原籍的方式如下:

一、需要原籍户籍地同意。

二、是原籍必须有直系亲属,祖父母辈。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可以将孩子户口从父母双方的任何一方迁入另一方,拿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接收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这要看父亲的原户籍上还有没有亲属,如果有的就比较容易迁入,如果户口已经没人了就比较难处理。另一个如果户口已经没人了,就看还有没有房产,如果有房产的也可以迁入。双方协商同意即可。但如果是未成年人,原则上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可以跟着谁。但毕竟父母都有赡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与户口在谁那里没有直接关系,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如下:

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母亲健在,应当在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如果母亲为学生集体户或为现役军人的,可在婴儿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户口。以山西省为例,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

二、农村房子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农村房子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女儿和儿子享有同样的权利,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女儿当然对作为父母遗产的房子有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三、房屋继承女儿有份吗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要看一下父母有没有指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在世的时候有没有立遗嘱,这份遗嘱有没有进行过公证,不同情况要不同分析的。

如果父母在世时立了遗嘱,规定自己名下所有房产都由儿子来继承,而且进行过公证的情况下,那现在父母去世之后,作为女儿来说就没有权利继承。相反的,如果没有立遗嘱,那在父母亲过世之后,女儿就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产,而且从原则上来讲,应该跟其他兄弟姐妹平均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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