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了,我们已报税,我们应如何处理??发票已认证,对方作废了,我们已报税,我们应如何处理?会计分录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在进项税额转出那一栏填7264.96借: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如产品卖出)7264.96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264.96只要下次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在申报表的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栏目,填上7294.96这个金额,然后再申报缴税就可以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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